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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
2022-07-12 29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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